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特别关注 > 正文

履行法定职责 守护生态环境——贵州省2023年度“最美绿色生态家庭”樊必斌家庭事迹|天天即时

时间:2023-06-20 15:07:20    来源:天眼新闻    

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是我们梦寐以求的生活环境。樊必斌时刻关注着环境保护,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用实际行动,力所能及地保护着自然环境。

樊必斌(右一)


(资料图)

樊必斌同志在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先后在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等多个岗位工作。

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聚焦人民群众期盼,立足岗位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检察监督助力“两违”清理整治、碧水润家园、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多个专项行动。办理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土法炼汞污染环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各类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70余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0余件,探索建立饮用水源跨区域保护协作等机制,创新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林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工作,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双赢,为黔东南州守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奋力谱写多彩三穗现代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打击是手段,教育才是关键”这是樊必斌每办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感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该做环境的守护者,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樊必斌主动参与编写的1起滥伐林木案监督移送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优秀监督案例,以该案为蓝本拍摄的《案中案》警示教育片在共产党员网播出;办理的1起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2起案件被评为全州公益诉讼年度典型案例;办理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最高检评为“世界环境日——贵州检察机关开展生态修复三大典型案例之一”;办理的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

以案示警,以案为镜,积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当好“生态卫士”,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挺在最前面,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在工作中樊必斌为守护生态环境尽职尽责,因工作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三穗县检察院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考核优秀、检察长特别奖等个人荣誉;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个人、民事检察先进个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入选省民事检察人才库,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在日常生活中,樊必斌和普通群众一样,用细微的行动,力所能及地保护着自然环境。带头践行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家庭创建,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节约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引导家庭和小孩从小养成节水、节电、节约粮食、废弃包装纸回收利用、不乱扔垃圾等良好生活行为习惯。6月1日,樊必斌家庭被省妇联评选为贵州省2023年度“最美绿色生态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推动爱护环境的重要依靠力量,倡导低碳生活需要每一位家庭的积极参与。”樊必斌说道。

三穗的天格外的蓝,草格外的绿,花格外的红,水格外的清。多年来,樊必斌面对环境违法行为敢于“亮剑” ,面对守护环境工作敢于“创新”,面对爱护家园行动全家参与,在保护环境道路上一直坚持着、一直守护着。他坚信,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必然会影响周围更多的人。他坚信,只要人人都来参与绿色环保行动,我们的和美城乡建设一定会越来越美,我们的社会也会越来越和谐。

通讯员 姚银应

编辑 邰萍

二审 吴子勇

三审 欧忠海

关键词:
相关新闻

最近更新

凡本网注明“XXX(非汪清新闻网)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