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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3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房没按时选房怎么办?

时间:2023-08-24 18:33:35    来源:本地宝    


(资料图)

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认定为“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 申购人或受托人未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选房现场的。

2.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屋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选房认购确认书》。

3.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因突发疾病等非主观原因而延误的除外)。

申购人购房资格丧失和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起算时间以《销售公告》第七(二)点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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