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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局联合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召开了烟草广告监管工作专题座谈会

时间:2017-11-15 21:45:52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11月10日,吉林省政协委员冯堤、赵超、王立军、韩馥羽到长春市烟草销售终端即超市和食杂店踏查探访,就销售终端烟草广告对青少年影响的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监督视察。委员们对长春市工商局的建议落实切实到位感到满意,在现场还商讨了有利于保护青少年远离烟草的公益广告创意等的积极办法,号召大型商企积极尽到社会责任为新时代控烟做出贡献,对全省销售终端烟草广告查处责改的深入推进做出了范式。

据了解,在此前的10月12日,长春市工商局联合长春市卫生计生委、长春市烟草专卖局、长春市爱卫会等部门召开了长春市烟草销售终端烟草广告监管工作专题座谈会,各部门负责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长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和烟草销售企业代表30人参加了座谈。会议就落实省政协委员冯堤《关于长春市严肃认定并制止烟草销售终端烟草广告的建议》展开探讨,就冯堤委员提出的要正确理解和解释新《广告法》对禁止烟草广告和对烟草广告执法的深意等建议达成了共识,明确将烟草销售终端所发布的烟草广告认定为是“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并对超市和食杂店内能够被青少年看得到的烟草商标标识、企业名称等内容的图片与文字即行拆除责改。

会上,明确了烟草销售终端即烟草制品专卖点,包括专卖店、形象店、示范店、超市、商场等处的烟草专柜(屋)等场所属于《广告法》第二十二条所列的公共场所,同时对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怎样进行可行性监管展开广泛交流。长春市卫计委、烟草专卖局、爱卫会表示,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烟草广告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利用烟草销售终端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会后,长春市工商局积极强化治理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开展烟草广告检查整治,坚决打击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切实维护了长春市整体控烟环境,合力维护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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